关于同意奇台县三个庄子乡撤乡设镇的批复(新政函[2014]181号)
来源:新疆民政 发布日期:2014-10-27 11:04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奇台县三个庄子乡撤乡设镇的请示》(昌州政发[2012]18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奇台县三个庄子乡建制,设立三个庄子镇,其行政区域界线、政府驻地及隶属关系不变。 奇台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按照土地资源集约优化原则,认真执行三个庄子镇政府驻地总体规划,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此复。 2014年10月20 日